原告张X与被告宁乡XX公司、长沙XX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9年1月23日立案受理。2019年3月8日,原告张X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本院认为,原告张X自愿撤回对被告宁乡XX公司、长沙XX公司的起诉,属于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。据此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该案中,被告人通过所注册的微信公众号,承诺通过其指导,可获得20%-30%的证券投资收益,但需预先收取股票账户可操作资金10%作为投资收益分成。委托人在支付3万余元之后,获得被告人提供的个人投顾服务。...该案中,被告人通过所注册的微信公众号,承诺通过其指导,可获得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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